聽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抵押權的消滅方式有哪些的相關內容知識,希望可以為您提供幫助。
一、抵押權的消滅方式有哪些
抵押權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在特定的條件下產生,在特定的條件下也會消滅。抵押權的消滅雖然在《擔保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均未明確提出,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實際運用中的情況來看,抵押權的消滅有以下幾種方式:
1、以實現的方式消滅
抵押權實現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終止,各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解除,抵押權自然消滅。
2、因抵押權人的放棄而消滅
在抵押合同簽訂后,在履行過程中抵押權人自動放棄抵押權,自動的退到一般債權人的地位,放棄其享有的優先受償權,這時抵押權因抵押權人的放棄而消滅
3、因抵押合同的無效而消滅
二、抵押合同的無效種類
抵押合同的無效包括多種形式的無效,合同無效,抵押權自然無效,抵押權因合同無效而消滅,抵押合同的無效包括因主體不合格而造成的無效,因客體不合格而造成的無效和因內容不合格而造成的無效等。
首先,來看因主體不合格而造成的無效,這主要是指設定抵押的當事人因不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而使抵押行為無效,抵押行為無效,抵押權自然無效,抵押權因無效而消滅。
其次,客體的無效,《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對不得抵押的財產做了明確規定,如果用該條規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訂立抵押合同,合同是無效的,因為違反了法律關于抵押物的規定。
三、合同內容無效
抵押合同的內容同其他經濟合同一樣,都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國家利益和集體利益,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利益,不得違反社會的善良風俗,否則合同就是無效合同,抵押合同同樣如此,如果合同內容違反了法律的上述規定,則合同無效,抵押權自然也無效。
四、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抵押合同無效
中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起生效?!边@就限制性的規定了抵押合同的登記制度,如果只是雙方當事人簽字而未登記,抵押合同自始沒有法律效力,抵押權也就自始不存在。
以上就是小編搜集整理到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通常來說,抵押權的消滅方式有以上幾種,當然,這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您對此感到困惑的話,那就看看下面由網的小編針對這一問題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吧。
以上這些聽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抵押權的消滅方式有哪些的內容,如果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聽律網相關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