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報警人胡朝振系安徽省徽菜園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在其公司內一名員工趙妮妮丈夫沈阿南認為自己妻子在安徽省徽菜園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后發生了巨大變化,遂對胡朝振妻子武培培產生怨恨并多次揚言要殺害武培培及其親屬?,F阜陽市公安局潁泉分局委托我所對沈阿南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
【鑒定過程】
精神檢查
1.一般情況:意識清晰,接觸合作,儀表整潔,定向力可。
2.認知過程:問答切題,思維通暢,未引出幻覺、妄想,注意力集中,理解、判斷力可,自知力存在。
3.情感表現:焦慮。
4.意志與行為活動:意志一般,無木僵怪異行為。
5.核實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問:你過去得過什么???答:2018或2019年胃穿孔手術,從小胃不好。問:有沒有精神疾???答:沒有。做惡夢,頭疼,從工地架子上摔過一次,大概有6、7米高,昏迷了一會兒,沒去醫院,后來也沒有什么,沒過多久頭疼,早上起來頭疼,一陣陣的。問:平時做什么?答:工地上做粉刷。問:這次為什么事?答:我老婆上班老板給她壓力就比較大,我勸她不上班,老板給她捧得很高,天天帶她花天酒地,老板娘帶她買衣服。問:你主要對什么不滿意?答:老婆不顧家。休息的時候也在接電話,小孩摔了她也不管不問。一天到晚都在用公司給的手機接電話。問:你是從什么時候對她不滿意的?答:我是12月1日回來的,在這之前父母也告訴了我老婆心態變了,愛打扮了,老板娘開車接她。問:你覺得你老婆有沒有出軌?答:有。問:你老婆跟誰出軌了?答:沒有證據,只是懷疑。問:懷疑她跟誰?答:配送員,司機。問:有什么依據?答:說話比較曖昧,有曖昧的短信。問:你揚言要殺誰?答:沒有,我想要自殺。問:你當時喝了多少酒?答:那是1月9日,辱罵她老板娘,老板。喝了2、3兩白酒。問:你平時酒量怎么樣?答:7、8兩白酒,平時很少喝酒。問:以后有什么打算?答:出去找老婆看有沒有感情破裂,如果有好合好散,我尊重她選擇。如果沒有我還蠻尊重這段感情,我去認個錯,看她什么態度,往后會越來越好。問:你當時的做法可對?答:我也是為了挽回婚姻。
體格、神經系統檢查
意識清楚,營養一般,兩肺呼吸音清,HR80次/分,律齊,未聞及病理性雜音,肝脾肋下未觸及,四肢活動可,生理反射正常,病理反射未引出。
輔助檢查
2022年1月28日安徽高誠司法鑒定所腦電圖檢查(22766號):輕度異常腦電圖,輕度異常腦電地形圖。
【分析說明】
精神醫學診斷分析
據送鑒材料反映,被鑒定人沈阿南平時性格滿溫柔的,平常是一個很理智的人,平時在外面與別人講話什么的都緊緊有條的。
案發時被鑒定人認為自己妻子在安徽省徽菜園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后發生了巨大變化,愛攀比,不顧家,遂對公司老板胡朝振妻子武培培產生怨恨并多次揚言要殺害武培培及其親屬。
案后被鑒定人對案發行為有明顯后悔表現。
鑒定時精神檢查:意識清晰,問答切題,思維通暢,未引出幻覺、妄想,注意力集中,理解、判斷力可,自知力存在。情感表現焦慮,意志一般,無木僵怪異行為。被鑒定人自稱曾經從工地架子上摔下過,當時有昏迷,未到醫院看,后來沒有什么。平時有頭疼,做惡夢。
綜上所述,被鑒定人沈阿南平時無精神異常表現,能從事正常勞動和人際交往,案發有明確現實因素。案發時精神狀態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或《ICD-10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92.1無精神?。?-]”的診斷。
刑事責任能力分析
被鑒定人沈阿南無精神病,案發動機明確。
案后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稱“趙妮妮從到徽菜園上班后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攀比心理非常重,說我這不好那不好,動不動就說他老板娘武陪陪多有錢,我給她買個衣服,還要和她老板娘比比。趙妮妮一個月上班就3000塊錢,武培培給她安排很多工作,有一個公司的電話讓趙妮妮隨身帶著,這個電話天天忙的很,白天響個不停,半夜也經常響,導致趙妮妮天天家庭也顧不上,小孩也不問,天天就比著買衣服,吃喝玩,就是武培培給她帶壞的?!北昏b定人妻子趙妮妮反映“自從我到徽菜園上班后,公司的電話比較多,他(沈阿南)認為我沒有時間照顧家庭了,為了這個事情我和他吵過幾次,他把我們之間的矛盾歸結到徽菜園這個公司上,對老板和老板娘產生了怨恨?!北昏b定人案后有后悔表現,稱“我知道我自己錯了,我希望政府對我寬大處理,等我出去之后,我一定不再干傻事,我再和趙妮妮好好談談,如果能過就過,不能過就散了。對于徽菜園老板和老板娘,我不再遷怒于他們。我知道你們公安機關跟我談了很長時間,對我多次教育,我現在也想通了,看開了,能過就過,不能過就散?!币虼?,被鑒定人對案發行為辨認與控制能力無明顯削弱,按《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被鑒定人沈阿南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另外,被鑒定人在辱罵受害人前有過量飲酒,案后被鑒定人在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稱喝多了,而在鑒定檢查時稱當時只喝了2、3兩白酒,平時酒量是7、8兩白酒。按“《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能力評定指南》5.2.2普通(急性)醉酒者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之規定,不論被鑒定人是否存在醉酒狀態,均不影響對其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評定。
【鑒定意見】
被鑒定人沈阿南案發時無精神病,對案發行為辨認與控制能力無明顯削弱,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